根據中共西安市委組織部、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現就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水務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詳見西安市人事考試網2024年11月4日發(fā)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組織部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查詢和有關事項安排的公告》。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西安市排水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區(qū)鳳錦路58號灃惠綜合服務大樓13層1303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遞補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2:00前。
三、資格復審須提交的資料
1.西安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2.西安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筆試準考證》。
3.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學歷學位證明等資料:
①國內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②國外留學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國內高校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所列專業(yè)為一級科目的,請攜帶畢業(yè)院校開具的具體專業(yè)研究方向證明。
④報考西安市排水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崗的考生需攜帶相關會計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凡是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開發(fā)區(qū))、“特崗教師”以及“三支一扶”等人員,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yè)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的《同意報考證明》。未提交《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凡隱瞞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身份報考的,無論招聘過程中或聘用后,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資格。
《同意報考證明》具體要求如下:
①市級及以上部門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提供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區(qū)(縣、縣級市)級部門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和當地組織部門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本單位或當地其他機關累積工作不滿5年的,《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招錄當年,該崗位未規(guī)定服務期限。
②市屬及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提供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或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③區(qū)縣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和編制備案制管理的人員須提供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或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務期已滿。
④“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與所簽訂服務協議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務期已滿。
注:按照《關于加強和改進基層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陜人社發(fā)〔2017〕11號)文件關于服務期的有關規(guī)定,陜西省基層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同意報考證明》視為無效。
6.個人檔案在人才市場等單位托管的,須提交以上單位開具的檔案托管證明。
四、相關要求
1.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5號令)精神,對有惡意報名、擾亂招聘秩序、弄虛作假或騙取資格等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須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未按要求提交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應聘資格。
3.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造成的缺額,按照本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如因遞補人員個人原因造成無法聯系的,取消遞補資格。
4.面試工作將于資格復審結束后及時開展,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西安人事考試網有關公告。因未及時關注,錯過后續(xù)考試安排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后果。
咨詢電話:029—86787396/15697055525
咨詢時間: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水務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