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5國家公務員申論熱點積累:高中生夜間如廁被處分,校規(guī)不能太任性。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面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金標尺教育獲取。
【背景資料】
據(jù)媒體報道,近日,山西省懷仁市一高中生因在23點后上廁所,被學校記嚴重警告處分,并自費打印“自我認識”1000份分發(fā)。此事引發(fā)網(wǎng)民關注。
按照該校的規(guī)定,為免影響他人,晚上10點45分熄燈后至11點40分之間,除特殊情況外,學生不許上廁所。如因身體不適等原因必須在該時段上廁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師,否則將被記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金標尺解讀】
教育的本質(zhì)是育人,學校管理更是應該以人為本。學生的生理需求是客觀存在的,不能因為追求所謂的秩序而被忽視。學校如此“一刀切”的做法不僅未能起到正面的教育引導作用,還會對學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傷害,可以說是與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馳,難以讓學生真正從內(nèi)心認同學校的管理和教育。
這看似奇葩的規(guī)定背后,也暴露出學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是學校管理思維簡單粗暴不合理。熄燈后禁止走動尚可理解,可能是害怕打擾到其他學生的休息。但不允許上廁所、提前告知就顯得有些荒謬,這種僵化管理的背后暴露出學校制定規(guī)定并沒有充分考慮學生意見和實際情況,缺乏必要的人性化考量。
二是學校懲戒手段單一、過度且不恰當。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教育學生,使其認識到錯誤并改正,而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在這一事件中,學校的懲戒措施與學生的過錯程度明顯不相適應,違背了教育懲戒的原則,沒有達到教育懲戒應有的效果。
教育是一種心靈的引導,而不是簡單粗暴的管理。如何平衡規(guī)則與人文關懷,充分尊重和滿足學生的合理需求,是每一個教育工作者需要深思的問題。
首先,各學校要引以為戒,自查自糾,優(yōu)化管理制度。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特點、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以及他們的實際需求,確保規(guī)則既能夠維護整體秩序,也能照顧到個體差異。
其次,要加強與學生的溝通交流。定期召開學生代表會議,傾聽學生聲音,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設置意見箱、電子郵箱或在線平臺等,讓學生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
再次,要實施靈活、人性化的管理。管理者在處理學生問題時,應先了解其背后的原因,再進行針對性的輔導,而不是機械地執(zhí)行規(guī)定。同時,在處理違規(guī)行為時,應該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注重教育意義而非單純的處罰,避免“一刀切”。
最后,要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設立心理咨詢中心,配備專業(yè)心理教師,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一對一的心理輔導,幫助他們更好地自我調(diào)節(jié)和應對壓力。
總之,教育是一項關乎未來的事業(yè),需要我們在追求效率的同時不忘關懷每一個孩子的成長。希望此次事件能夠引起社會各界對于學校管理方式的關注與討論,推動更加科學、合理、人性化的教育模式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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