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4湖北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可以報考?。更多湖北公務員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面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湖北金標尺教育獲取。
一、2024湖北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1、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和湖北省公務員公告、湖北省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擬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2、湖北省考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的身體條件;
②具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體能素質。
③報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須符合人社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2024湖北公務員考試哪些情形不得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湖北省考:
①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③被開除公職的;
④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⑤在各級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⑦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⑧現(xiàn)役軍人;
⑨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3年7月前畢業(yè)的人員,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2023屆畢業(yè)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報考;
⑩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屬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不得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
湖北省考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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