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篇:民事主體。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金標尺教育獲取。
之前的文章里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了附加刑的相關知識,今天小編繼續(xù)帶大家了解一下民事主體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備考的小伙伴們都有所幫助。
民事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的人。根據(jù)《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國家則是特殊的民事主體。
1.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指自然人能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資格。
根據(jù)公民的年齡、精神健康狀態(tài)等因素,我國民法將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種類型:
分類 |
年齡 |
精神狀態(tài) |
從事民事活動 |
民事責任 |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年滿18周歲 |
完全能辨認自己的行為 |
可以獨立從事一切民事活動(法律例外規(guī)定除外) |
自己承擔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
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
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
智力范圍內(nèi)自己承擔,超出法定代理人承擔 |
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 |
未滿8周歲 |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
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 |
法定代理人承擔 |
注:公民16~18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生活來源,可以把他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nèi)容,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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